成都推“彩领之家” 保障性租赁住房
成都市住建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成都市“彩领之家”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
“彩领之家”是成都市通过“一间房”“一张床”供应模式,打造的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,以合租方式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统一IP。
目前,“彩领之家”已在“5+2”城区筹集项目14个,可提供床位2635张。金牛区(2个项目)、四川天府新区(1个项目)的308张床位已投入运营,面向网约车司机、餐饮服务员、制造业工人等群体配租。
“彩领之家”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优先面向用工单位定向配租,剩余房源可面向保障对象个人配租。
对于定向配租的,用工单位为房源申请主体,向所申请项目的运营单位提出房源申请;而后由运营单位组织用工单位按照配租方案进行配租选房;确定房源后,用工单位按照配租方案要求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,并安排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入住。
对于保障对象为个人的,应满足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。申请人需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服务平台”),提交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选定所属的行业类别,审核通过的赋予“彩领之家租赁码”。取得“彩领之家租赁码”的保障对象可通过服务平台报名“彩领之家”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。报名成功后,运营单位按照配租公告规定组织开展选房工作。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房或选择合租搭档组队选房,房源确定后即可签约入住。
租金方面,“彩领之家”保障性租赁住房按“一间房”出租的,房源各单间租金总价不得超过整套(间)房源市场租金标准的90%;按“一张床”出租的,房源床位租金总价不得超过整套(间)房源市场租金标准的90%。
当用工单位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的;用工单位或实际居住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管理规定,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;用工单位或实际居住人改变房屋用途、违法改建或转借、转租的;实际居住人在租赁所在区(市)县内购买自有住房的;以及出现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形,用工单位或实际居住人应退出“彩领之家”。(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