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为电梯安全立法守护群众“上下平安”
数据显示,目前四川全省电梯数量已突破54万台。为确保电梯使用安全,7月28日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,《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(草案)》提请大会一审,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“上下平安”。
据了解,2015年四川制定《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对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、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此次将《办法》中管用、实用的规定上升为条例(草案)内容,同时新增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专章,智慧监管、电梯安全综合保险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、电梯安全保障经费等内容,进一步完善了电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验、检测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定。
针对电梯安全涉及主体广、环节多、链条长以及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、使用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不一致、管理人与所有权人不一致的特点,条例(草案)明晰了电梯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、经营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各方主体的责任,强调电梯使用单位与关联各方的责任衔接,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管理。
此外,条例(草案)还规范电梯停用、启用、注销等要求;补齐电梯拆除环节管理漏洞,明确由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实施拆除,施工单位制定拆除方案、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,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。
针对电梯困人、应急救援不及时等问题,条例(草案)设置了应急救援专章,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应急救援体系,建立部门联动机制;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,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,做好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工作。
条例(草案)鼓励对存在故障频率较高等情形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,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。(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)